查办渎职侵权案件要重视内部资源整合
央视国际 www.cctv.com 2005年12月28日 16:03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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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张建设 新闻来源:检察日报
当前,渎职侵权犯罪活动已突破了地域、部门、时间的界限,犯罪手段日趋复杂、隐蔽。显然,以“地域为界,各自为战”为主要特征的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侦查机构设置及其侦查手段、方式已不能适应这种新形势的需要。为此应突破地域限制,成立侦查指挥中心,统一指挥调动,这是解决渎职侵权犯罪侦查机制、侦查方式或手段滞后问题的有效途径。
笔者认为,建立案件线索全市(包括市检察院和各基层检察院)统一管理和处理机制,是解决目前案件线索稀缺和发展不平衡的有效机制,能打破基层检察院侦查机关信息闭塞的局面。各类信息、情报对于渎职侵权犯罪侦查而言极为重要。如果没有获取、传递、分析、处理和再生各类涉案信息情报的有效机制与途径,就失去了侦查的扎实基础。
实现侦查一体化后,可在每年由各基层检察院将当年已查过的线索互相交叉检查,重新评估。对仍有价值的线索,可由侦查指挥中心管辖,实行交叉办案。同时还能更有效地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有关资料,掌握渎职侵权犯罪的动态、特点和规律,形成资源共享的局面。
加强检察机关内部职能处室的联系,建立院内各业务部门案件线索移送机制,整合检察机关内部资源。检察机关由于流程式的工作特点,每个环节都有不同的职责,在履行自身监督职责的过程中,往往会发现渎职侵权犯罪线索。因此应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协调配合,形成发现、查处渎职侵权案件的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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